完善香港加密资产行业监管的建议与全球实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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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全球加密资产市场发展迅速,总市值已突破1万亿美元。许多国际主流金融机构正加速布局,美国、日本、新加坡等金融中心也在积极构建监管体系与金融基础设施。对香港而言,加密资产市场的发展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、打造新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机遇。建议香港特区政府完善行业监管体系,培育良好的金融创生态环境,以吸引全球资本与人才,将香港打造为全球加密资产的交易与管理中心。

全球加密资产监管现状

目前全球257个国家和地区中,加密资产在英美等130多个国家属于合法状态,在中国、印度等十几个国家被禁止或严格限制,其余国家态度尚不明确。

美国:牌照管理与安全港机制

美国较早实施加密资产牌照管理。纽约州于2015年发布BitLicense监管框架,华盛顿州2017年通过5031法案,规定加密货币交易所需申请牌照。美国金融犯罪执法局设立MSB(货币服务业务)牌照,管理包括加密货币交易、转移及ICO等业务。

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将ICO和加密资产ETF等证券类业务纳入监管。2019至2020年间,SEC批准超过80个证券型代币发行(STO)项目,并对非法ICO开展执法行动。2020年6月,SEC委员Hester Peirce提出“安全港草案”,为新生代币项目提供3年缓冲期,鼓励创新并控制风险。

日本:规范化与战略推进

日本是首个将加密资产纳入法律体系的国家。2017年颁布的《资金结算法案》和《支付服务法》承认加密货币为合法货币,并规定了交易所运营标准。日本金融厅通过颁发牌照授权服务提供商。

目前现货交易依《支付服务法》管理,衍生品交易遵守《金融工具交易法》,ICO则按代币性质分类监管。截至2021年6月,日本注册加密资产交易商已达26家。2020年初,日本推出《面向区块链国家战略的建议》,旨在打造世界领先的加密资产市场。

新加坡:风险导向与豁免许可

新加坡对金融科技秉持“风险导向”原则,坚持“不追求零风险、不扼杀技术创新”,是亚洲最支持加密资产发展的国家之一。自2013年起,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借助《证券和期货法》及《财务顾问法》等法律,将证券类加密资产纳入监管,并对所有ICO实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。

目前已有超300家公司向MAS申请支付或加密货币交易所牌照,其中近200家(如币安、Coinbase)获得豁免许可,可在正式发牌前合法运营。

香港加密资产监管体系的现状与挑战

香港对加密资产行业持开放、包容态度。香港证监会(SFC)已发布监管框架,以“自愿发牌制度”将证券型加密货币业务纳入监管沙盒。

2020年底,OSL加密资产交易所获SFC颁发第1、7类牌照,并上线首个证券型代币BCAP;火币科技于2021年3月获第4、9类牌照;目前多家交易所的申请仍在审核中。香港财库局近期完成公众咨询,计划建立强制性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发牌制度,全面推进行业监管。

当前存在的问题

与美、日、新等国相比,香港监管条例和审核标准仍不够清晰,政策不确定性较高。对投资者和从业者而言,时间成本、资金成本及潜在法律风险较大。

虽然SFC的“监管沙盒”为加密资产企业提供了测试产品与运作模式的安全空间,但测试期结束后,因缺乏明确法律法规,这些企业难以融入传统金融市场。

完善香港监管体系的建议

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,建议香港特区政府为加密资产监管设立中长期发展目标,进一步明确监管框架与法律指引,稳定市场预期。可参考美国“安全港草案”或新加坡豁免许可机制,允许合资格企业在特定法律框架内继续发展,即使当前监管条例尚未完善。

同时,应加强国际协作,吸收先进经验,优化本地监管沙盒机制,推动创新与风险防控平衡。👉探索全球监管最新动态

常见问题

问:加密资产在全球哪些国家是合法的?
加密资产在英美等130多个国家合法,在中国、印度等十几国被禁止或严格限制,其余国家态度尚不明确。

问:香港目前如何监管加密资产?
香港采用“自愿发牌制度”和监管沙盒机制,证监会已颁发多个牌照,财库局计划推行强制性发牌制度。

问:美国如何对待加密资产创新?
美国通过牌照管理和“安全港草案”鼓励创新,为新生代币项目提供3年缓冲期,平衡创新与风险管控。

问:新加坡的监管特点是什么?
新加坡秉持“风险导向”原则,不追求零风险,提供豁免许可机制,允许企业在未正式获牌前合法运营。

问:日本在加密资产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什么?
日本2017年将加密资产纳入法律体系,承认其合法货币地位,并通过多项法案实现现货、衍生品和ICO的全面监管。

问:香港可从哪些方面改进监管?
建议明确中长期目标、细化法律指引、借鉴国际安全港机制,并加强沙盒与传统金融体系的衔接。